但他这样的人,最后却非要选择自己双手沾血,把依旧两眼被崔惠廷毒瞎,出车祸的全在俊推下楼,让他死在水泥地基里,有必要吗?为什么非得多此一举?因为他和朴妍珍离婚了,感情破碎,按照之前全在俊律师朋友的说法,可以通过这一点来要回女儿,全在俊不死,他绝对会和河道英抢人,只有杀了他,河道英才能安心。另一方面,河道英的自尊心,虽然他不爱朴妍珍,但是全在俊借此去救她,自己的女人以后和其他人在一起,他无法接受。电影将撤稿矛盾核心归结新记者和老记者认知差异上,有点简单化了。黄江指责韩东临时撤稿时,只看到了他对受访人的同情心,而没有透视到乙肝代检产业链背后的深度问题。作为资深调查记者的他绝对拥有体会事件背后复杂性的能力,倒是最后一味指责新记者的不足,与其深思远虑的个性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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